鸿宇小区8号楼用易燃材料在顶楼违建,威胁300多户生命财产安全,物业已向辖区社区,办事处,宛城区委报备,至今不能拆除,易燃材料,危险物品,政府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强行拆除呢?一旦发生火灾,责任由谁承担?300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由谁承担责任?谁是保护伞?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8号楼6楼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