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冶街道尚城家园小区业主,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与宛城社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到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社区私自指定物业公司到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该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后私设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消防控制室长期无人值守,消防设施维护流于形式,小区安保力量薄弱。现请求认定宛城社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书违规无效,并追究当事人孙党慧的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对侵占业主停车位、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进行公示,要求消防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在消防方面不作为的行为予以处罚。 一、物业公司未通过合法程序进驻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二、物业公司违法扣留装修保证金 三、物业公司擅自设置停车位收费且侵占收益 四、物业公司以物业费捆绑车辆通行权,滥用管理权 五、物业公司严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消防违法: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未能安排消控室人员24小时值班,且存在消控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尚城家园小区内消防栓、灭火器均长期封条密封,灭火器未落实年检制度,消防栓未进行日常供水测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安保失职:门禁未登记、保安未持证上岗。小区内秩序混乱,进出小区无需任何登记、核验措施。 六、物业公司漠视业主诉求,构成根本违约。噪音扰民不作为,未组织满意度调查。 茹楼社区拆迁安置户共计60余户,因拆迁安置问题及过渡费问题,多次到各级政府进行反映,后经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办事处领导与物业公司协调,承诺群众待协调完成再缴纳物业费,因此目前大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目前选择性起诉业主。作为业主,我希望在与物业的纠纷处理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不能因物业的主观选择而使部分业主遭受不合理的起诉,让所有业主的权益都能在同一个标准下得到保障。我期望能有一个公正、合理的渠道来解决与物业之间的纠纷,无论是通过协商、调解还是诉讼等方式,都能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妥善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自争议发生以来,反映人一直试图和物业公司协调,试图在维权和协调之间达到平衡,但物业公司出尔反尔,咄咄逼人,恶言构陷,意狠心毒! 我要求物业立即停止这些违法行为,退还违规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停车保证金及侵占的停车位收益,并将停车位收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也希望物业公司能摒弃成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否则一场永无止境的维权风暴将席卷而来。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宛城社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投诉人已经在庭审中作为抗辩理由向法庭陈述,法院会依法审查裁定。2、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服务费,并没有收停车费。家园院外属于宛城社区拆迁区域,当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积,为了创文巩卫,宛城社区让物业公司投资硬化,收取停车费补偿投资,并经汉冶街道办批准,报市停管中心报备,属于临时停车场。并未侵占业主公共收益。3、要求物业消防控制室安排24小时值班,有持证人员值守,小区安保力量能够满足合同需求。4、物业公司不存在扣留装修保证金 ,该户可提供证据方便我单位调查。5、反映的涉及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整改。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