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月份在建设东路东青紫郡小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目前房子房产证已过户我名下,但开发商一直拒不办理交房流转单,目前无法收房,请相关管理单位解决。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反映人通过法院拍卖获取该房产权并办理房产证,因该房原业主与开发企业有经济纠纷不愿交房。协调无果,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调解。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