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号:738126]

  张先生 留言    2025-06-09 17:52:12

  2024年我投诉东方地产公司法人被逮捕,回复的拆迁资金被冻结,我请问,为什么资金被冻结期间汉冶办事处还能给东方公司法人马凯打款二三百万,这属于街道办违规了吧,为什么街道办能违规打款给东方公司,也不愿组织优先偿还给债权人和员工工资呢?还有你们说资金被冻结让问驻马店法院,我们能通过什么身份问呢,如果突然解封给公司了,公司不说又怎么办呢?我要投诉汉冶办事处,东方资产处置小组,既然能违规给马凯放款,为什么不能通过合同给我们发工资,一年多的工资没发,我们怎么生活啊!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东方公司两会储户兑付,经研究决定先行解决部分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储户兑付;关于驻马店法院是否解封事宜,属于东方公司内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