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在小区顶楼用易燃材料违建一层![编号:738158]

  闫静 留言    2025-06-12 09:25:30

  用易燃材料在小区顶楼违建一层,威胁到300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不是问题重大?连市委书记都管不了吗?已经投诉半年了,至今不能解决,如果这次还不能够解决,也能理解领导工作有难处,我们把每次投诉的截图一同向中央巡视组投诉。地址:明山路鸿宇小区8号楼顶楼。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8号楼6楼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