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违规进驻 违规管理 违规收费[编号:738172]

  杨林鹏 留言    2025-06-13 09:03:52

  王书记!路市长!你好! 我是南阳市汉业路与独山大道东南角东鑫中央公园2-2-1603的业主,2020年8月东鑫中央公园延迟医年交房,但预收12月物业管理费1.58元每平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60元每户,随后未经业主同意私自交由河南省鑫顺达有限公司管理,河南省鑫顺达有限公司在没有出具收费依据和业主同意下仍安12月物业管理费1.58元每平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60元每户,广大业主多次强烈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聘用物业公司,但河南省鑫顺达有限公司多次强词夺理,不组织,不理睬。 对河南省鑫顺达有限公司长达五年违规管理!违规收费!违规造作!并对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收费依据,是否暗箱造作进行处理!对其长达五年违规管理,收费进行处理!甚至罚款! 期待市委市政府严肃处理违规管理违规收费的黑物业!还业主决策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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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该小区延期交房是属各种因素,当时公司出具通告已经告知各位业主;该小区的物业费的收取都是以《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南阳市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和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依据为标准收取,并针对提前缴纳新一年度物业费的业主也推出了优惠的活动,同时,公示栏一直公示物业服务的标准及收费价格等。该公司是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后在南阳市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做好的备案证明等。前期开发建设单位与河南省鑫顺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有物业服务合同;延续至交房之时,有各户业主与该公司分别签订分户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小区成立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的权利,业主要按照《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社区开始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