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关于育阳水岸家属院,内有违章建筑多年,没有任何手续,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拆除。
问题系该小区1号楼东和6号楼西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杨某某在2004年与该小区开发商南阳市富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买,购买后对外出租使用。2024年,杨某某经法院诉讼,宛城区法院(2024)豫1302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杨某某对该处建筑的占有权。该建筑是否属于违建,由相关的执法部门依法认定和处理,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