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团伙合同诈骗一案,请求立案侦查[编号:738574]

  郑海龙 留言    2025-07-17 14:32:15

  2020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支付订房款423712元。协议明确约定2022年8月30日交房,但截至2025年7月被申请人仍拒不履约且拒绝退款。期间申请人采取以下维权措施:打过君恒财务部徐娟经理电话,打过12345,打过12315,2025年3月4日提交书面退款申请给徐娟经理,2025年4月23日通过住建局调解,2025年6月30日通过市长留言投诉。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经核查,郑某王某2020年与君恒公司签订(世界里 定房协议)1.依据:根据客户与世界里目签订的定房协议,最后一项条款的约定,并无逾期交房退款约定。其公司协调,针对该客户做出一定的优惠。由于公司现状属问题楼盘,资金链断裂,所有资金来源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资金监管分配。另,本项目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快速的在改变现状。该客户所购买房源的楼栋也马上临近收房。民警及君恒房地产公司财务部徐经理2025年0722与郑先生电话联系沟通,了解郑先生诉求,并告知郑先生后续有新的进展会及时沟通,有任何新线索都可以提供,会积极配合调查处理,郑先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