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路46号职工住宅小区开发商违法乱收车位费[编号:738816]

  季 留言    2025-08-08 19:39:55

  我们是仲景路46号红旗印刷厂多层职工住宅小区的业主!我们多层的水电公摊,垃圾清运,卫生打扫,一切都是我们业主代表们自行处理!和任何外来人员没有关系!蔡庄社区当时和燕湖小区高层代签临时物业时也未签我们!职工住宅小区内公共区域100个临时车位也是我们业共有利益!现在开发商违法的雇一群假保安强行拦截我们车辆造成小区一片混乱,地上车位收费1800元!我们要求地上公共收益归还归我们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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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关于地上车位问题,开发商开发燕湖小区多层时是集资房,红旗印刷厂的职工当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费用,而是开发商后来缴纳的,现土地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1369387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