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泰地产公司不顾居民死活和环境污染,居民区零距离建垃圾站[编号:739024]

  张海洋 留言    2025-09-03 10:32:49

  近期由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都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北约50米路西的地方建设永久性的建筑:公共侧所和垃圾收集站一事特向贵单位反映情况如下: 一、该建筑与居民生活区仅有10余米,与南部路相距也只有几米,周围生活有大量的居民和商铺,该建筑将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该建筑距北边市民服务中心旁的侧所只有50余米与光武路 与孔明路口的垃圾收集站有100余米,没有必要重复建设。 三、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建筑手续是十几年前的,当 时这边还没有这么多的人生活,前期的规划与现在的实际情况已经产 生了矛盾,不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及附图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这意味着,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需在该有效期内进行相关的土地使用和开发活 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六个月。若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六个月仍未开工,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自行失效。 四、现申请相关部门能到实地考察一下,对该方案重新做出合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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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该地块有此项规划,但未实施建设。具体决定权属市城建部门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