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八年开发商不给开具购房发票,不给办理产权证[编号:739107]

  左全平 留言    2025-09-09 17:49:22

  尊敬的市领导,我是南阳豪盛百货三楼的业主。我在2017年4月购买了南阳市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鸿德购物公园的商铺!当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商铺协议,开发商开具了收款收据!根据协议约定,开发商在业主全款支付商铺费用后的12个月里,给业主办理产权证!但是直到如今八年过去了,开发商连最起码的购房发票都不给业主开!期间也多次联系企业法人,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业主多次投诉到有关部门都没有解决问题!希望,市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们豪盛百货业主们的产权问题!早日叫我们全款购买的商铺产权清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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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经走访了解由于豪盛百货涉及大量业主办证诉求,且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周期可能会延长。我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关注办理进度,并 及时向业主反馈。截止目前部分业主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导致材料缺失。建议有类似情况的业主尽快与开发商协商,补签购房合同,完善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

1.协调开发商尽快为这部分业主开具发票以及购房合同,完善相关手续。

2.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豪盛百货房产证办理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争取早日为这部分业主办理房产证。

3.建议这部分业主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街道办事处将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