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泰地产奸商,无视市委和群众利益,负隅顽抗,仍阻挠我进场[编号:739299]

  刘万林 留言    2025-09-28 22:49:27

  我是南阳同实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万林。我方于8月9日向市委书记留言板反映:锦程广场黑开发商和黑物业,无任何合法理由,阻扰我进场装修。宛城区委于9月11日回复".......已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南阳市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拆除。"首先,感谢区委的及时回复。然而,区委的回复已半月有余,至今尚未看到隆泰开发商有任何拆除的动作,也未与我方或房东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回复。自3月26日我方和房东签署租赁协议,至今已半年有余,我方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包括给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话、向相关部门求助、拨打12345热线、110报警电话等多种方法,我方尽量在不占用公共资源的前提下,力求自行解决问题和困难。但是,时至今日,我方已穷尽一切办法,而进场装修仍无任何进展。前期我方制作的计划和预算,已无法落实;给我方客户签订的合同,亦无法履行,给我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有道是:断人财路,杀人父母。隆泰地产奸商和黑物业相互勾结,种种劣行,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隐患。恳求政府加大执法力度,早日拆除违法围挡,消除隐患,使我公司早日进场进行装修作业,早日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依法纳税,为南阳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还南阳一片蓝天净土!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经调查,锦城广场南侧施工围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规定下发通知起六十日内属于行政复议阶段另与隆泰地产协商围挡内部电梯向东移,双方就电梯安装达成协议后马上施工,施工完成围挡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