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澜湾盛景(清风苑)项目 房产交房的情况反映[编号:740152]

  毕永波 留言    2025-12-17 16:41:37

  关于澜湾盛景(清风苑)项目房产交房的情况反映 一、原房产拆迁安置情况 本人原面积171.09平方米的房产被南阳市仁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安置,安置面积212.30平方米。最终以市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多退少补(选择户型面积A 118.12㎡、B 94.21㎡,附件1)。 二、原开发商交房 老证面积211.09平方米,置换面积211.09平方米,超1.3平方米交房需补交费用3980元(附件2),因不具备交房条件和对地温空调、物业费用等有异议,当时未办理交接房。 三、处置工作专班接收后 (一)登记 经本人到南阳市宛城区马峰等人涉黑财产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申报(在一楼),向专班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3)登记。 (二)确权 南阳市宛城区马峰等人涉黑财产处置工作专班(澜湾盛景项目)公告(五)予以确权(南阳日报2022年6月30日05版,: 序号161-163,安置档案编号83,安置人姓名毕永波,申报人姓名毕永波,安置位置A1-4-1602、A1-4-1603、车位2个(附件4)。 (三)第一次办理交房手续 确权后第一次去专班一楼办理交房手续时(王姓女工作人员)按236.4㎡(1602# 109㎡、1603# 127.4㎡)交房,需补交24.064平方米(1602# 9.278㎡、1603# 14.786㎡,见附件5),补交房款后再办理交房,因与拆迁补偿安置住房协议书(编号:0083,附件1)面积和原开发商交房212.30平方米,需补交1.30平方米(附件2)差异太大有异议未办理交接房手续。 之后又多次到专班联系办理交房手续被拒。本人就交房问题多次到专班向张姓主任(男,二楼办公)反映,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因为房产拆迁到现在已过14年,近几年因交房问题经常因此彻夜难眠,给本人身心健康带来巨大影响,也给本人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诉求 (一)按专班公告和拆迁补偿安置住房协议书交房;面积以拆迁安置住房协议约定:以市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对比安置面积,多退少补。 (二)赔偿晚交房造成的租金损失,自2023年1月1 日起至交房日。(以下附件因系统原因无法全部上传,可以提供纸质材料) 附件: 1.拆迁补偿安置住房协议书 2.原开发商交房结算单 3.提交专班资料清单 4.专班公告信息 5.专班交房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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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2021年9月南阳市宛城区马某等人涉黑财产处置工作专班发布公告登记该小区业主房产信息,经审核后,毕某安置房由南阳市宛城区马某等人涉黑财产处置工作专班(澜湾盛景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在南阳日报(2022年6月30日05版,附件3)予以公告。根据其拆迁协议显示置换面积为191.08平方米,实际安置两套房共212.3平方米,多选21.3平方米;根据仁华公司销控表房屋实际面积为236.4平方米,比实际安置212.3平方米又多出24.1平方米,总面积差为45.4平方米。处理建议

1、毕某需根据2022年专班会议确定的安置房面积差单价3950元/平方米补齐A1号楼4单元1602和A1号楼4单元1603面积差房款补齐房款后工作专班将对其所安置房屋按程序交房

2、清风苑项目为涉黑刑事案的问题楼盘,项目资产优先用于保障购房权利人的利益,毕某主张赔偿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交房日晚交房造成的租金损失,当事人主张民事权利不适用涉黑刑事案的清风苑项目,因此对其主张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