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幼儿园保教费退费政策明细[编号:740165]

  孙某某 留言    2025-12-18 17:59:58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的一位居民,现就我市幼儿园保教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问题向您留言咨询,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 据了解,今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大班幼儿保教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其中明确要求私立幼儿园的保教费减免标准应与就近公办幼儿园保持基本一致,以确保政策惠及更多家庭、促进教育公平。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我们发现,位于溧河乡龙都花园的私立幼儿园目前执行的保教费减免后标准为每月200元,而就近的公办幼儿园——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幼儿园的保教费为每月550元,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让我们居民对政策的具体落实标准产生了疑问:为何同在宛城区、地理位置相近的两所幼儿园,保教费减免后的费用相差如此明显?该差异是否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精神?是否存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或需进一步明确的标准? 作为幼儿家长,我们充分理解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也相信相关部门在推动政策落地时会统筹兼顾、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因此,特此留言,希望了解该保教费标准差异的具体原因及相关政策依据,并期待有关部门能予以核查与说明,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感谢您对我们民生问题的关心,期待您的回复! 顺祝工作顺利! 留言人:一位关心教育政策的居民 日期:2025年12月27日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按照《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政府及其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我区承担其相应免除部分,超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仍可向家长收取。目前区教体局正在逐批将预拨付资金拨付至民办幼儿园。区教体局将持续督促民办幼儿园及时完成向符合免保育教育费条件的学前儿童退还保育教育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