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陈棚城市更新项目十地块 现淯水之畔一号院小区[编号:740463]

  苏博 留言    2026-01-12 13:01:50

  尊敬的书记及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您好! 本人系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陈棚社区安置房原住村民,现就陈棚社区安置房项目在收房过程中暴露出的物业招投标、公示透明度及涉嫌违规收费等问题,向书记留言板进行严正投诉与实名质疑,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并切实维护被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原住村民办理安置房收房手续过程中,物业公司明确要求按1.50元/㎡标准缴纳物业费,否则不予正常办理相关收房手续。 该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公开招投标中标价格1.29元/㎡,差价为0.21元/㎡,且该加价行为并未取得业主大会同意,也未见任何合法、有效的价格调整公示文件,实质上已构成变相强制收费。 据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最终中标的物业公司——陈棚和创实业有限公司,系成立时间较短的村办物业公司。 在南阳市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数量众多的情况下,该公司中标是否真正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是否存在量身定制条件、围标陪标或利益输送等问题,社会公众和被安置群众有充分理由提出质疑。 请问: 1. 该项目物业招投标是否依法依规在指定平台公开发布? 2. 评标过程是否留痕、可追溯? 3. 是否存在与建设单位或相关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物业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业主: > “1.29元/㎡是中标价,实际收取1.50元/㎡,多出的0.21元/㎡上交南阳市产业投资集团,用于弥补该地块建设成本。” 对此,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质疑: 1. 物业费是否可以被用于补贴建设成本? 2. 该行为是否变相将政府安置房建设成本转嫁给被安置群众? 3. 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4. 是否存在未经审计、未经批准的违规资金流转问题? 五、郑重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郑重请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1. 对豫水之畔一号院10#地块物业招投标全过程进行调查核查; 2. 依法查清物业费加价收费的依据、去向及合法性; 3. 明确南阳市产业投资集团在该问题中的责任边界; 4. 在调查结论未明确前,责令停止高于中标价的收费行为; 5. 就相关问题向社会及被安置群众作出公开、权威、可核查的解释说明。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该小区的公共生活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均按照南阳市商品房标准配置与管理,其项目定位、品质、建材以及公区设施的单价成本均高于其他安置房项目。

该小区物业单位通过公开挂网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南阳市宛城区陈棚和创实业有限公司(招标标号:YSZX-2025-05-10)。

经于开发企业及物业单位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按照中标价收取物业服务费,且不能降低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物业公司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