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宛城区汉冢乡顾新庄村村民,2024年确诊恶性肿瘤,无法工作无收入,因无法负担高额治疗费申请边缘性低保,向村委会提交材料后,至今无任何办理进展,听闻材料被村委会无故压置。 仅恳请督促相关部门彻查此事真相,严肃追究村委会中不作为、拒不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漠视群众困难、不作为慢作为人员的责任,还群众公道,让基层政策真正落地为民!
经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现将走访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刁某家庭情况。顾新庄村委会通过走访、查询了解到家庭基本情况:其早期经商,群众认为其经济条件一贯较好。生育一子两女,儿子已婚,女儿均已出嫁,具体身份信息未提供。在市区购有2处房产,房屋面积合计320余平方。
二、本人情况。根据提供的病历及住院发票,2024年2月因患恶性肿瘤在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自费在郑州思派大药房有限公司购买生物制剂药品7万元左右,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就医报销,自费6万余元。
三、根据《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人家庭经济情况信息。第七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提供或故意隐瞒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的,可以终止认定程序。第十条规定,低保边缘户家庭财产状况应符合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有2套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顾新庄村民政专干多次沟通,要求如实提供其女儿的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其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其个人与儿子名下的两处房产也远超平均水平。
四、综合考虑其家庭情况,经村级走访,经村两委研究认定不符合认定低保边缘户条件,并将结果上报乡民政所。不存在反映人反映的村委无故压置反映人申请材料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