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青紫郡2号楼负一层非机动车下行通道问题[编号:741540]

  张晓 留言    2026-05-08 14:34:02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青紫郡2号楼的一名业主,现反映如下问题,望您关注。根据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5日出台的 宛自然资【2020】47号通知,其中 第17页 3.5.4 项 中 新建住宅区商品住宅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是 1.5辆/户。 南阳东浩置业开发的东青紫郡2号楼整体竣工时间:2023年1月17日;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建成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节点日期详见附件)均在【2020】47号通知之后。其中,2号楼地下负一层在房管登记部门信息显示建筑面积958.36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为:非机动车库;但开发商未建配套通道,近期发现有不明第三方工人出入、间歇性施工,欲转变2号楼负一层的使用性质。 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在原则与规则中,适当的偏离可以理解,但自本小区竣工交付多年,且众多业主连续多年不断的反映,至今无任何对口权威部门对上述问题给予明确的回复… 现再次恳求市、区两级政府的相应职能部门对以下内容落实后,给予回应。 一、南阳东浩置业开发的东青紫郡2号楼地下负一层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通道在设计终稿备案图纸中,是否显示? 二、备案设计规划负一层非机动车道未建下行通道,在竣工验收时,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审批通过? 【若该问题属于“历史阶段”中的“问题楼盘”,而容缺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对于欠缺的负一层地下非机动车配套通道是否有书面责令并要求南阳东浩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一定时期完善? 三、现南阳东浩置业欲转变2号楼负一层的房屋性质,2号楼业主如何维权,应具体向哪个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对上述久询无果的问题,众多业主密切期盼和关注,且关系着近200余家住户的日常生活。希望领导们可以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回应群众期盼,万分感谢!!!

  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