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宛城区阳光家园物业服务的几点疑问[编号:741565]

  武艺 留言    2026-05-10 17:31:27

  各位领导好,我是南阳市宛城区防爆社区阳光家园的一名业主,针对阳光家园物业的服务我有几点疑问: 1.我在交物业费时要求物业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明细及小区公共区域收费明细,物业经理表示现在物业服务是一费制,所有的收益与我们业主无关,也无需公示,我想问这个合理吗? 2.物业费现在有所调整,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出入,请问这种情况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还有效吗? 3.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是瑞鑫物业公司,他们撤了,2020年更换的晟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合同依旧有效吗?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小区物业服务属于自负盈亏企业,物业费的使用及企业的收益和亏损无需公示。涉及小区的公共收益物业企业须按照规定在小区公示栏区域进行公示。物业收费之前是按物业费和公摊费分开计取,现在是按照一费制计取,收取费用的总金额上没有变动。若对收费有异议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调查。阳光家园小区属于拆迁安置小区,前期开发商因项目手续不全,小区被列入问题楼盘,为了避免引起社会纠纷、及时安置购房户入住,开发商安排临时物业公司临提供服务向购房户交房入住,项目手续齐全后开发商正式委托南阳市晟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入住,并按照规定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属于正规前期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如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异议,可申请业主大会进行公开聘选。已要求物业积极与业主沟通,宣传相关政策,帮助业主化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