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退还装修押金[编号:742020]

  张 留言    2026-06-26 08:52:34

  南阳华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向宛城区汉冶街道钓鱼台安置小区 20 号楼住户收取装修押金 1000 元。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房屋装修,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上门现场验收,确认装修无违规、无损坏公共设施等遗留问题。当时物业工作人员告知,装修押金需满半年方可办理退还。现半年期限早已届满,该物业公司已撤出本小区,工作人员全部失联,押金至今迟迟不予退还,本人多次联系均无法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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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该反映人2025年8月向钓鱼台小区华景物业缴纳了1000元装修押金,12月份房屋进行装修,半年以后装修完毕去退该费用,才发现已更换了新物业,现老诚物业表示需要反映人和原华景物业进行协商退费,该反映人不认可物业的说法,多次和物业协商无果,社区也在积极的进行多方协调,但未有明显效果,社区也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