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路园林局小区三号楼住户私自公共区域大量堆放废品[编号:742287]

  王淑敏 留言    2026-07-23 11:02:05

  本小区三号楼住户私自在公共区域大量堆放废品,占用全体业主共有通道,小区成了个人废品收购场,堵塞通道,不仅环境脏乱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业主出行及正常生活,依据消防法禁止占用疏散通道,民法典不得侵占小区公共区域,恳请城管部门上门处置,督促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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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把地面上的废品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