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胡寨村委大院院墙东侧违建建筑投诉[编号:742594]

  给力 留言    2026-08-23 19:20:25

  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胡寨村委大院,院墙东侧本属于市民活动区域现有人在此放水泥房并装修出租,我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并拆除违规建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据查,群众反映区域并非反映人所述的所谓“市民活动区域”,此处土地归属村委所有。为增加村集体收入,村委在此处增设了简易房准备进行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