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宛城区委:我们是珺悦府(食品商贸城项目)业主,现郑重举报本项目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全体业主合法财产权益,破坏城乡规划与城市道路管理秩序,恳请各部门按法定职责履职,立即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全面整改。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1. 无产权地下车位“以租代售”,涉嫌非法侵占业主共有财产。项目地下车位已在规划、住建部门备案,开发商未取得独立产权,负一层及地下车库属业主共有配套区域,建设成本已全额摊入房价。开发商长期以“以租代售”变相处置共有车位,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涉嫌非法侵占、不当得利,涉及金额巨大。2. 擅自变更地下空间规划用途,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根据规划审批文件,负一层规划非机动车停放面积2800余平方米,地下普通车库均为规划配套停车空间。开发商联合物业未申请规划变更,擅自拆除地下全部充电桩,强制将地下二、三层非机动车驱赶至地面,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空间功能,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已构成违法建设。3.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建设充电车棚,属违法建设。为配合驱赶地下非机动车,物业擅自在汉冶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建设室外充电车棚,所占土地属城市规划道路用地,未来道路打通依法必须拆除。该行为未经审批,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侵占公共资源,存在消防安全与交通安全隐患。二、部门职责与整改时限要求,恳请各部门按权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地下空间规划备案、汉冶路道路红线范围,查处擅自变更规划用途、占道建设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地下车位产权与成本分摊情况,监督物业规范管理业主共有设施,城市管理局:责令拆除汉冶路违建充电车棚,恢复道路用地原状;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以租代售”涉嫌非法经营行为,督促退还违法所得。请联合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刚性整改时限:1. 通知送达当日,立即停止全部违法违规行为;2. 7日内自行拆除汉冶路违建充电车棚,恢复道路用地原状;3. 15日内恢复地下非机动车停放区及充电桩规划功能,全面终止“以租代售”行为;4. 30日内完成全部整改,提交验收并向全体业主公示结果。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恳请各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从重处罚。同时请依法公开地下空间权属、规划备案等资料,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
社区第一时间对接珺悦府开发企业、物业开展核实工作。社区无该项目地下空间规划图纸,规划变更、车位产权、成本分摊等相关资料不在社区存档范围。经了解,该项目地下车库产权归属开发企业,依据相关法律,产权归属开发商的规划车位,开发企业可依法出租、出售车位。“以租代售” 指开发企业不签订车位买卖合同、不办理产权过户,以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形式,一次性收取大额款项,变相转让车位几十年使用权。依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 20 年。
开发企业认为地下车库充电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计划予以拆除,但该举措遭到部分业主强烈反对。小区北侧新建非机动车充电大棚,因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已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目前地下车库充电桩拆除工作暂时搁置,警务室正在组织各方开展协调,待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推进后续工作。
针对地下车位以租代售、擅自变更地下空间规划用途,上述事项涉及规划核查、产权认定、行政执法等法定职责,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依据法定权限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处置。相关规划备案、地下空间权属资料,建议业主向对应职能部门申请查阅,保障自身知情权。社区将持续配合各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