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南阳市美丽之都4号楼业主。本小区属于烂尾自救项目,不少业主已经完成室内装修,家中室内已经铺设暖气管道,只等待室外供暖主管入户,部分业主已经缴纳暖气管道铺设相关费用。 2026年9月5日桐嘉物业服务中心张贴告知,通知业主自行到物业登记报名铺设供暖管道,报名截止9月30日。去年也曾开展过登记,因报名户数不足,供暖改造项目不了了之。 当前物业仅采取张贴通知、坐等业主上门报名的方式统计意向,存在明显问题: 1. 很多业主日常上班忙碌,看不到张贴通知;部分业主长期不在小区居住,无法获知登记消息。 2. 楼栋入户位置已经预留暖气供水管道,已经装修完毕的业主本身就具备通暖需求,物业没有主动上门摸排统计,完全依靠业主主动报名,统计结果失真。 3. 对于未入住、未装修的业主,物业没有逐一电话联系核实真实意愿。 如果依旧采取这种被动报名模式,很大概率再次出现户数不足,供暖改造无法落地的情况。 我们的诉求: 1. 请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改变登记方式:对已经预留暖气管道、完成装修的住户开展主动摸排;对未入住业主逐一电话联系,真实统计业主供暖意向,杜绝只靠业主自行报名。 。 2.供暖问题涉及几百户民生问题,请区委区政府让我们活一个暖冬! 4号楼是烂尾自救小区,供暖关系到全体业主冬季基本生活保障,恳请领导协调住建、街道社区介入监督,督促物业切实履职,给全体业主明确答复。
经调查:美丽之都项目由河南省锦寓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立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2006年由南阳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立项(宛城村改办[2006]02号文件),开发建设。南阳市锦寓置业有限公司设立后以南阳锦寓名义继续实施。2014年锦寓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020年 1月 1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民破 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南阳锦寓公司的重整申请。2020年 7月 9日作出(2020)豫 13民破 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河南锦寓公司与南阳锦寓公司实行合并重整。指定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锦寓置业公司管理人,全权负责美丽之都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9日裁定批准《南阳市锦寓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锦寓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于2023年8月11日裁定将重整投资人变更为河南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四号楼(一期设计工程)是项目烂尾后业主自救楼栋,一期设计方案不包含暖气入户,原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没有暖气入户的约定。2025年破产管理人向供暖公司咨询通暖事宜,供暖公司答复说只负责供暖,管道铺设、热交换站等工程施工成本需由业主承担。管理人让物业公司登记愿意交钱铺设供暖管道的业主,但仅有一百多户业主登记,因同意供暖的户数远低于通暖要求,导致此事暂时无法推进。近日,物业根据部分业主的意愿反映和管理人的安排,再次对愿意交钱铺设供暖管道的业主进行登记统计。
方法是:
1、对各楼栋各单元在电梯口显眼位置张贴登记报名的“告知”。
2、把“告知”的内容发到各业主群内。
3、对未入住、未在业主群内的业主采取逐户发短信息、打电话的办法,确保知情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
4、为稳妥、慎重考虑,避免今后交钱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纠纷,故物业请有意愿的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同一院内)登记报名,而没有采用电话或业主群内报名的办法。但是对工作确实忙碌、或临时不在家的业主,可电话委托楼栋管理员代为办理登记。由于四号楼楼栋管理员的疏忽,9月5日的“告知”虽已在四号楼张贴,但未及时发到该楼的业主群里,9月12日已进行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