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苑珺悦府存在占道违建充电车棚,属地社区未依法履行违建[编号:742915]

  君君 留言    2026-09-19 09:44:49

  珺悦府北门汉冶路存在开发商违法搭建充电车棚问题,蔡庄社区存在违反法规、履职失职情况,特此反映。 珺悦府开发商在小区北门汉冶路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擅自搭建露天充电车棚。该车棚未取得规划许可、住建审批以及消防验收相关手续,占用市政道路用地,属于违法构筑物,待后续汉冶路打通工程实施时,该构筑物必须拆除。建筑物合法性以法定审批手续为准,不能依靠群众签字同意的方式,将违法构筑物合法化。 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在其管理区域内发现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或者发现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报告。另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居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可以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 该社区未按照上述法规履行违建劝阻、制止和上报的法定职责,反而联合开发商、部分业主代表,邀约执法执勤部门参与,试图以组织签字确认的形式,不拆除该车棚,将违建定性为公益设施,以此固化违法建设。该行为违反相关法规要求,属于履职不到位。 现提出诉求: 请属地街道办事处核查社区履职情况,对社区未落实违建协管上报义务、试图以签字方式固化违建的问题予以督办纠正,同时对相关人员履职情况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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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目前,经多方协商,广苑地产方承诺,在珺悦府负一楼划分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设置消防隔离分区,按照规划局规划合理规划。该项工作由广苑地产、永威物业及业主方共同参与,具体执行由广苑地产公司负责,期限为2个月内。非机动车充电及停车区域将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GB41-2362)进行消防升级。充电区域与停车区域实行隔离管理,并在地库出口安装非机动车出口道闸,业主可自由进出在地下车库停放非机动车辆。

关于珺悦府北门汉冶路搭建的充电车棚一事,社区并未自行作出任何决定,亦无权对违建性质及拆除事宜作出定性或决定。该事项系由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汉冶街道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广苑地产、君安物业、永威物业及业主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协商。因社区无权处理违建相关问题,此前已将充电车棚相关情况上报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已对该充电车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经此次会议多方商议,考虑到群众确有充电需求,暂不予以拆除。如反映人对搭建充电车棚存在异议,可向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反映,由有权部门依法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