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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经巡查北家属院7号楼区域未发现饲养家禽、摆放鸡笼的情况。家属院与机关院区之间建有院墙,相互分隔,此前家禽饲养地点位于机关院内,该处家禽已全部处置清理完毕。下一步,将持续对家属院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宣传引导,杜绝复养扰民,防止同类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