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干道下水管:村公告里要求用甩浆管,内径80公分;实际施工用塑胶管,内径60公分(有图为证,见附页)。 2.下水管道的垫层:村公告要求打10公分垫层,实际施工时远远低于10公分,有村民为证。 3.公告要求道路两侧住户 外排水,施工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实际情况为多家住户要求将老路面清除,以解决门前道路内排水及出行问题,均被拒绝。 4.公告说明施工质量由村委监督,而施工中有多处明显质量不符合要求,且均为隐蔽工程,村委视而不见,任由施工方偷工减料,严重损害村民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