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人民政府(铁航办)暗箱操作制定的宛龙政文2016.43号方案违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违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违犯国务院590号令(23条停产停业损失应根据停产停业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确定,27条房屋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违犯建房2011.77号(14条室内装修,机器设备,搬迁费,安置费有评估确定),违犯豫政文2012.39号(14条停产停业损失应有评估确定,15条加工业不能低于6个月),违犯(郑万高铁)宛政文2016.14号(工矿企业有3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宛龙政文2016.43号(对梁牌企业是:室内装修,机器设备,停产停业,搬迁费,安置费全部包括在内150元每平方米)。而且卧龙区陆营镇人民政府在2016.9.2日没有支付梁牌任何补偿对梁牌实施毁灭性拆迁,以2017.10.13日支付梁牌59805元停产停业损失费来掩盖2016.9.2日毁灭的科研成果机器设备赔偿款,毁约取消了在招商引资时承诺的44622平方米建设用地。依据国办发2018.104号,29号,37号,豫政不2018.34号请领导清理撤销宛龙政文2016.43号方案,对梁牌公司重新作出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