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补交差价及过户该怎么解决[编号:711956]

   留言    2019-07-04 11:00:00

  书记同志你好,我是镇平县老庄乡小西岗村人,于2016年6月在位于南阳市白云检测线北,祥和家园购买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当时交了全部房款,装修并入住至今。原房主是2013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现政策取消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缴纳相关税费就能转换成为商品房,我想咨询一下您,申请补缴差价款以及办理过户手续到市级房管部门咨询后,房管部门也说不清楚,请问我该怎么办。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咨询区住建局,现反馈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属保障性住房,未补缴土地出让金严禁私下进行买卖。
2、政府未出台政策,取消经济适用房。
今年,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中心城区经适房项目手续遗留问题进行处置完善;并且对已售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退出程序已通告在卧龙辖区各经适房小区公示栏,同时公示了卧龙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0377—63152096。
您购买的祥和家园经适房项目还未取得经济适用房预售证,不具备为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条件。待项目“五证”手续完备,房屋竣工验收后,达到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条件后,您可持购房相关原始资料到祥和家园经适房开发公司,自愿申请登记退出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