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延平,今年六十五岁,是原南阳汽车制造厂退休职工。我原来在汽车厂家属院内有一个堆放杂物的棚子,在14年左右因市里的双创工作被光武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社区拆除了院内所有的这类违章建筑,只有一家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完全拆除(事后听说又由社区出资帮助其重新建起),在双创过后院内的违章建筑陆陆续续又都盖了起来,我看到别家都盖了,就口头向原汽车厂留守处负责同志齐成义报备,也开始盖了。谁知盖好的第二天就又被光武路街道办事处执法队拆除了!后经家人劝说,我也认识到这是违章建筑,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么大一片违章建筑,光武路街道办事处执法队为何视而不见,独独只针对我一人,选择性执法!最近一段时间我多次前往街道办事处,社区反应这片违章建筑群,可街道办事处执法队,社区都告诉我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没办法解决。我想问问领导难道违法还分先后吗?我的棚子不是历史遗留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违章建筑为什么只拆除我一家,而不管周边同样的违章建筑群呢?难道真的可以选择性执法吗?希望该问题引起领导们重视,请求领导调查落实情况,期盼给我一个公平的结果,我相信国法大于人情,更相信领导们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