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几年卧龙区回城教师相关编制及工资手续落实问题的咨询[编号:713687]

  且听风吟 留言    2019-11-05 17:31:18

  近几年,卧龙区通过“推优评困”回城工作的农村教师,有一部分编制已增补到城区新单位,但新单位仍未聘任,继续与原乡镇中心校存在聘任关系,工资手续还在乡镇中心校,另外相当大部分的回城教师编制和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乡镇中心校。以上现象,会造成这部分教师无法享受国家对农村工作教师发放的工作及生活补贴,因为人已不在乡镇工作,也无法享受城区新工作单位的精神文明奖等津贴,因为工资手续不在新单位,如果人事及工资手续长期得不到落实,这部分教师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望重视并妥善解决,何时能够捋顺这部分教师的编制人事及聘任的工资关系。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部分人在新单位,编制和工资手续还在农村的教师,是否能享受这个政策红利呢,还望解答。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区教体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近年,卧龙区通过评选优秀、推荐困难的办法交流到城区学校工作的农村教师,部分编制调整到了城区学校,但工资手续转移到城区学校部分编制和工资关系仍在农村学校主要原因是学校实行岗位管理,有空余岗位方能转入,由于城区学校岗位一般没有空缺,需要重新设置,岗位设置已报至市、区人社部门核批,待批准后即可调整这部分教师的工资关系。

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一般2-3年根据学校情况调整一次。2018年2019年上半年,国家实行机构改革,编制冻结不能调整,现正与编制部门协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