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南阳市北京路中段北京印象小区368套商品房业主,由于我们大部分出身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在南阳市春宝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北京印象项目小区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承诺给予办理房产证,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居住5年没有房产证。恰逢今年市政府集中处理房产遗留问题,主持正义,北京印象小区得以补齐五证手续,368户家庭,奔走相告,感念市政府大恩。 但是开发商利用给业主办网签的名义,要求已经缴了房款并住了五年房子的业主们,根据房屋面积以1370元/每平方米补缴费用,所要求的补给的费用,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这样算下来每家业主需交十万到十七万不等,如果不交则不给网签,并且将之前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买房子手续推翻作废。面对无理要求,368户寝食难安,368个家庭陷入困境。 南阳市北京印象小区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势力不能非法诈取他人财产。全体业主恳请市政府主持正义,按照法律法规,协调处理,补齐费用,按照正规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还368个家庭平安稳定的生活。总上所述,实事求是,若有不实,自愿承担法律责任。自愿签字请愿。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区住建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 南阳市卧龙区土地房产管理局纪要》(宛房纪字【2000年】8号)文件:
第一条 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地产市场管理:
1、市规划控制区内(除蒲山镇、王村乡)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由市房产管理局统一登记、发证;市规划控制区外和蒲山镇、王村乡的房屋产权产藉管理由市局委托区土地房产管理局登记、发证,使用市局在国家建设部统一注册的房屋权属证书,所发生的规费,除工本费交市局外,其余全部留区使用。
2、市规划控制区内(除蒲山镇、王村乡)房地产市场交易手续由市局统一办理。
按照以上要求,我区在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已建成的商品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市场预售、交易管理由市房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网友反映的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问题,由市房产管理中心及市不动产登记局直接办理,请网友向上述两个单位咨询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