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办事处坡桥村丁西组组长崔云兰[编号:714982]

  丁西全体村民 留言    2020-05-23 08:38:05

  控告人:南阳市卧龙区靳岗办事处坡桥村丁西组全体村民 被控告人:崔云兰,女,57岁,住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办事处坡桥村丁西组,任丁西组组长。 控告请求: 请求依法追究崔云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贪污的刑事责任,并从重追究。 控告事由: 被控告人崔云兰自2015年任南阳市卧龙区靳岗街道办事处坡桥村丁西组组长以来,受不法利益驱使,不顾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未经本组大多数群众知道的情况下,先后将本组8.9亩基本农田非法倒卖。 2015年被控告人崔云兰将1.6亩农田划分为五处宅基地,以每处10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得款50万元,小组入帐40万元,下余10万元被崔云兰中饱私囊。 2017年崔云兰再次将7.3亩农田非法出售用于建房,得款200万元,小组入帐60万元,崔云兰本人非法获利140万元。目前两处房屋正在建设当中。 2016年,在一事一议修路中,丁西组共计修路约6000平方米,预算65万元。根据规定,由政府出资22万元,其余43万元由丁西组自负。然而,崔云兰为修路报帐150万元,小组负担128万元。此路,成为史上天价之路。 女杰崔云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身为小组长在村民建房过程中处处给群众设卡,从中捞取好处费。村民张金斗、李传周、朱明、李明举等人先后被索要8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好处费。每家每户建房,崔云兰都强行要求包工头向其交纳每平方25元的回扣分成,并且包工头必须高薪雇佣其丈夫张金生从中做工,否则任何一个人都不得承接丁西组建房工程。此举乃典型的欺行霸市,鱼肉乡里! 另外,在小组修路过程中崔云兰巧立名目收取10余户村民近4000 元私自贪污。农网改造过程中,崔云兰又虚报开支6000元从中渔利。 .…… 崔云兰的行为,城桥村丁西组全体村民有目共睹。其非法倒卖土地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应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上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情况特别严重”情形,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和贪污罪数罪并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价之路不通天,却带领崔云兰走向犯罪的深渊。老虎要打,苍蝇更要打,我们全体村民强烈要求将崔云兰绳之以法,给村民一个公道,还地方一片安宁。 此致 坡桥村丁西组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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