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714763的回复提出抗议,田女士和我父亲是后组合的家庭,说出售的地是她以前夫家崔家的地,和我柳家没有关系,去领钱的时候也是和村组干部这么说的,那块地我从小都在种,那是我家的耕地,我的不满: 1.土地产权归谁,村组两级领导心里清清楚楚,为什么村组领导从去年到现在迟迟不指明土地产权,难道村组有意偏袒对方。2、土地产权是我的,为什么发钱发给别人,这中间有什么猫腻,补偿款是你们领导发错人了,你们领导给我要回来。整个过程我没有错误,为什么让我去找证据协商补偿款的问题。 我的诉求是: 1、村组证明这块土地产权到底是不是我的。 2、如果土地产权是我的,请领导们把土地补偿款给我。如果土地产权不是我的,村组给我出证明,土地补偿款我不要了。但是要像编号:714143淅川县委那样明确的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工作专班实地调查,反映人的父亲在死亡前一直和本组一名姓田的女士在一起生活、居住,没有办理结婚证,两人感情很好,两家的耕地也合在一起耕种。至今田女士仍在反映人父亲的房子居住。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田女士说被占地是她的,于是组长就给了她,后反映人说是反映人的,于是形成了这一纠纷,所以,建议反映人尽快回家,当面和村组干部一起寻找证人证据,或和她后娘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