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阳市北京大道幸福居小区业主。昨天收到物业发来的图片,是自来水公司给小区所属开发商天顺房地产开具的停水通知单。具体原因是小区3号楼2楼商业用房管道漏水,欠自来水公司好几万水费。物业说商业用房不属于他管,管道漏水他没有义务解决,并说明开发商的态度是不管不问,任由其发展。现在问题没有人出面解决,互相推诿。现将情况告知市长书记,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看到并解决,因为今天是自来水公司给的三天停水期限的第二天了。我只是普通老百姓,普通业主,如果一旦停水,生存都成问题。迫切希望尽快解决,迫切希望!!!!!!!!
网友您好,根据中心城区相关职能划分,请向水务集团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