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妇的生存诉求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叫曾春芳(身份证号412924194403081324,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赵营8组105号,电话13333607526),是一个农民,今年77岁,自去年1月至今,我们家都面临着严重的生计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家在南阳市工业北路的一间门面房(家庭主要收入来源)面临被强拆问题造成的,我老伴也因此积郁成癌,于今年3月离世。该房产是1999年我们家举债募集15万元从原南阳市橡胶厂买的占地面积37平米的门面房,因为各种原因,厂方承诺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现在橡胶厂已破产,整个厂区已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开发,南阳市政府却要将我们的房子以临建为由,强行拆除,并未提出任何赔偿方案。我们支持南阳市的城市发展规划,愿意舍小家为大家,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特别是全家基本的生存权,我已年近80高龄,无任何收入,儿媳没有工作,儿子月工资仅两千余元,两个孙子都在读书,该房产是我们家里唯一重大资产,希望政府能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尊重历史原因,强拆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只会激化矛盾。为了我们全家能够继续生存下去,肯请各位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按照市场规律及房地产市场价格发展趋势,给予我们合理赔偿。 具体事由如下:1999年我以15万元的价格,从橡胶厂购买了一间门面房,该房为橡胶厂为本厂职工的(包括退休职工)集资建房,项目地址位于原橡胶厂临工业路大门两侧门面房中的一间,上下两层,当时厂方以集资形式将其以每平米3500m元,二层以每平米5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我(当时南阳市橡胶厂附近住宅用房单价每平方500元----800元不等),虽为本厂职工集资建房,但后来厂方也对外出售,为了让家庭生活富裕起来,我们四处举债,艰难凑齐购房款,投资购买了该房产,橡胶厂给我们开具了集资款收据,并承诺由厂方办理房产证、建房用地(使用权房)证等相关相关必要证件、手续。20年来我们多次上门向橡胶厂有关领导询问房产证办理情况,橡胶厂领导却以厂里经济困难、撤地划市找不到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办理手续等理由搪塞我们,致使房产证至今尚未办理,橡胶厂现在已经破产倒闭,在破产清算时也根本未将我们的房屋统计在橡胶厂的资产中,虽然没有房产证书,但该房屋20年来一直由我们单方面占有,使用,收益,直到2019年1月3日,南阳市卧龙区西华区域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贴出通知,宣布橡胶厂己破产终结,通知我们此处房产在财富公馆西华(含橡胶厂)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此处房产为临时建筑,要求自行拆除,不拆除政府将强制拆除,并且未提出任何补偿方案,此我才知道2000年我花巨资购买的门面房为临时建筑,真是当头一棒,如五雷轰顶,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不知道日子该咋过,。在此期间我们与开发者商面对面协商过一次,开发商态度强硬,毫无诚意,最后不欢而散,至后再无协商。 2019年7月4日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不经实际调查单方面做出对原橡胶厂的宛综执规划罚字【2019】第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原橡胶厂自行拆除属于我们的房产,未提任何补偿方案,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障,2000年橡胶厂做为国有企业,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我们四处举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当时橡胶厂拿我们的购房款为厂里解决了不少困难,承诺给我们办理房产手续,却左右搪塞拖延,到现在我们使用经营了20年的房子变成了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在没有出具拆迁方案的情况下声称要强制拆除,这不是把我们老百姓往绝路上逼吗?!恳请各位领导救救我们吧!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光武街道办事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据了解,该网民反映的门面房征收拆迁问题,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执行。该门面房属临时建筑。目前,被征收门面房的价值,按照评估公司报告为准,进行评估,评估后补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