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梅溪新天地中州物业公司霸道行径,随意盘剥住户,住户花一万多元初装费安装的中央空调成了敛财的手段,就是不入住也要全额交物业费(已经含公摊面积),交垃圾处理费,交公共电费,交空调费,态度嚣张恶劣,我们不清楚物业公司是服务居民的,还是请来盘剥居民、要挟居民,住户成了佃户,物业成了大地主。小区的广告收入从来不向业主公示,给党的政策抹黑,为了收费无所不用其极,真的都没有一个部门管着他们吗。 小区内乱搭乱建,建了很多非法建筑,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居民的车不让进,他们却让关系户的车辆随意进出,停在消防通道上,小区内肆意通行,本来小区就一个狭窄的通道,居民小孩出门就到了通道上,飞驰的车辆给小区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建一个充电装置,也不管理,外来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停放,小区居民的电动车无处停放充电,物业不作为,放任混乱。 设施维护管理不尽职尽责,破损的地板常年不维修,消防栓也不通水,也没人值班检查,一旦有事,后果不堪设想。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不入住交全额物业费问题的回复
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延迟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止日期自建设单位催告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计算。建设单位不得与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任何人不得以房屋空置、没有住等理由拒交物业费。收取物业费你小区物业公司是根据《最高人民法庭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物权法》规定了物业管理原则,空置房虽然无人居住,但物业公司在安全服务质量没有降低,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没有享受到服务不是物业不提供,而是因业主个人原因不居住,,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未居住的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服务等为理由而拒绝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法定义务,物业服务既有使用价值,也有成本支出,因此空置房也是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2、投诉人反应的收取空调费和空调半价及基层费用是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商品购买合同约定的事宜约定与否收取是否违约或侵权,建议投诉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中央空调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设备,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对中央空调享有使用的权利,负担承担其运行费用的义务,任何业主都不能因为没有使用式放弃使用而不履行其缴纳费用等相应的义务。
另外,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对象是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即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业主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相应减少。
3、你小区是一个商住一体的小区,有住宅、有商业、有法庭,有派出所、有万德隆超市还有街道办事处,你小区虽小但是地面上没有停放一辆私家车,只有公务车辆在里面停放,电车,自行车等都是停放有序的,消防通道在你小区物业公司服务的区域内消防通道畅通(另附照片)。万德隆超市的车辆进出有序。在2020年8月下旬消防大队已对你小区进行消防检查。你小区消防设施完善,消防栓通水,消防值班人员是持证上岗值班。关于破损的地板不维修问题,不知道投诉人具体指哪方面,此问题投诉人可以直接去你小区物业服务处进行说明,需要维修,你小区物业公司都会积极配合,进行维修。同时我局物业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尽心尽责为业主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