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城小区合用电表用电,小区规定附加阶梯收费[编号:716643]

  寇克仁 留言    2020-12-07 20:46:05

  桂花城小区居民使用的是合表,根据相关部门回复桂花城物业公司在公摊电费的基础上又附加阶梯收费标准。桂花城小区强制采用的是中央空调,业主使用空调,室内吹风电机同样用电量很大。一边强制要求使用中央空调,再加上居民的生活正常用电量,一边又采用阶梯收费限制用电量。物业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相关部门同意该决定是否从实际出发。 要求一, 物业公司公示采用用电阶梯收费的相关文件 二,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取消阶梯收费标准。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你小区桂花城小区业主的电表属于合用表,各户业主的电费由物业公司统一收缴,再由你小区物业公司对电业局统一缴费,小区居民电价是按0.61元/度收取,比电业局规定的电价多收5分钱,此多收取的5分钱属于公摊电费,采取的电力政策是多用多缴、少用少缴、不用不缴,同时你小区物业公司参考电业局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对小区业主用电设立了三档电价收费标准

1、一档电价收费标准:一个年度周期内每户用电量在 2160度以内,收费标准按0.56元/度收取电费,加上公摊电费0.05元/度(如电梯、路灯照明等),故你小区物业公司执行0.61元/度收费标准。

2、二档电价收费标准:一个年度周期内每户用电量高于2160度不高于3120度的部分,收费标准按0.61元/度收取电费,加上公摊电费0.05元/度(如电梯、路灯照明等),故你小区物业公司执行0.66元/度收费标准。

3、三档电价收费标准:一个年度周期内每户用电量高于3120度的部分,收费标准按0.86元/度收取电费,加上公摊电费0.05元/度(如电梯、路灯照明等),故你小区物业公司执行0.91元/度收费标准。此收费标准一直在你小区物业办公室公示,同时住建局物业人员要求你小区物业公司就此问题给小区业主做好解释。

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三条第五小条规定: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投诉人如对收取的费用有异议,建议投诉人根据缴费的票据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投诉此问题。关于投诉人反映取消电价阶梯收费问题,建议投诉人向相关部门继续反映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