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影响居民生命财产[编号:729877]

  刘寅明 留言    2023-11-06 11:04:28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写信是希望向您反映我所遇到的问题,我村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黄渠河村,村民丁原刚的违章建筑在扩建房屋时非法占用了公共道路,并对我家房屋造成了严重损坏。 在发现对方扩建房屋并占用公共道路后,我向12345热线反映了这个问题。然而,城管在查看现场后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简单地看了看就走了。这让我感到非常失望和沮丧,朱书记提倡的“1050”行动进行的如火如荼,为建设大美南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蒲山镇城管局却对违法行为放任不管,这种不作为的现象会使村民觉得没人管了,最后都去非法占用公共土地,后期的管理和治理将会越来越难,丁原刚就是一开始非法盖房无人管,现在越来越猖狂,才再次占用道路用地进行二次违建。 而丁元刚的非法扩建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严重影响了我们村民的交通秩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此,我想再次强调我所遇到的问题:丁原刚的违建房屋在扩建时非法占用了公共道路,导致原本宽敞的道路消失。 针对这个问题,我希望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对丁原刚非法占用村民道路的建筑进行拆除,并对违章房屋进行监管和处理。 “1050”行动仍在进行中,希望政府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确保公共道路不被非法占用。 最后,我想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够关注这个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它。我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们的村庄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安全。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经蒲山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丁原刚的平房于2008年建造,丁原刚的父亲及爱人称建造时反映人刘女士家属知情,未收到异议。因时间久远,无法考证建造时双方是否就此进行协商或达成共识。

关于反映人的房屋后墙渗水问题,丁原刚及亲属表示同意做防水、防渗处理蒲山镇将进一步调解,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保障刘女士一家正常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