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阳卧龙区人,我爸爸在2023年6月18日在南阳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干活时,从危房上掉落,导致颅内出血,肋骨多出骨折,锁骨骨折。在重症监护室住了20多天,住院期间2个月。出事之后,南阳清源水务一直都没有人来医院看过我爸,我去他们公司找他们领导,连大门都不让进。住院期间费用是带领我爸干活的刘志伟老板付的,是他承包的这个工程。但是,现在我爸还要进行二次手术,以后看病还需要很多钱。现在清源水务和老板刘志伟对此事都不管。 现要求:1,清源水务领导出面妥善安排协调此事。2,带我爸进行二次手术住院治疗,公司付住院期间费用。3,要求该厂按照工伤赔付标准给予赔偿。
网友您好,经区人社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卧龙区人社局与您联系沟通,您明确表示目前无意愿申请工伤认定,希望政府协调清远水务公司领导出面与刘志伟老板沟通,尽快解决受伤人员住院、手术等相关费用。
经调查,南阳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南阳城投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您的诉求超出我单位管辖范围,建议您向南阳城投控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反映,以便问题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