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编号 730017留言的回复问题没解决群众不满意[编号:730252]

  丁云生 留言    2023-12-02 19:15:24

  本人宅基地是1971年生产队批准,1984年南阳县政府发放的宅基地使用证,路边丁新刚处宅基地是1985年规划批准。我家是两个户口本是两户,这两处宅基地完全符合法律法规. 用 150平米空地皮强换250平米宅基地+房屋,全是关系人胡说没有任何证据,国家法律也没规定不能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建或翻建房屋。 根据国土资发〔2016〕191号通知规定;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镇政府不依法依规落实,还歪曲解读一户一宅概念,欺上瞒下。 回复宅基地办证手续费7500元,作为房屋拆除补偿。谁家房屋是7500元盖起来的,办证手续费依据啥收费标准恁贵,拆迁补偿款去哪里了。去找村镇领导不给我签协议,协商的镇村出资为我房屋垫高修缮合情合理,村镇领导继续推诿扯皮让我状告市公路局。天气寒冷,本人体弱多病,请求朱书记主持公道,为民做主重返家园。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经潦河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在编号727434、730017等留言中已经回复。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镇村多次召集丁新奇及相关人员进行调解,截至目前丁云生一家未开始动工,且一直未签署书面协议,并提出让镇、村出资为其垫高房屋、院子及门口出路以及出具保证书等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镇村暂无法满足其上述诉求。网民如有相关举证材料及线索,建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