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9月3日在360广场被一群人持刀砍伤,事发三个月,派出所从十月份就说提交检察院,一直到今天还未有新的进展?请问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当街持刀砍人,老百姓的安全谁来保护,这么明目张胆的行凶,后面又一直推诿办案,大事化小的处理,是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人民政府是否可以监督办案,给老百姓一个平等生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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