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阳市卧龙区五交化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2019年我退休时,由于公司一直拖欠公司应交的养老金57528.16元,导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和我相同情况的人很多,我们多次找公司协商解决退休问题,一年以后和公司达成协议:先替公司缴纳公司应该给我交的养老金57528.16元,并承诺2年零7个月全部返还给我。为了让我们放心,五交化公司还出具了红头文件为证,无奈之下为了退休借钱在2020年我把个人承担的部分和公司应该承担的部分(57528.16元)全部交到社保局才得以办理了退休手续。随后公司领导在社保局给我开具的缴费证明上写上了在2年零7个月之内全部返还我替公司缴纳的公司应给我交的养老金(57528.16元),并盖上了五交化公司的公章。负责此事的领导还签了自己的名字和时间。我认为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所以选择了相信公司,一直在等待公司返还我替公司交的养老金(57528.16元)。 在这协议期间内,经过我们多次努力,公司返还了我4000元整,还剩(53528.16元)未返还。现在3年过去了,早已过了约定时间,剩余的53528.16元一直没有返还给我。和我相同情况的退休人员,我们多次去公司找领导以及打电话都无人回应,见不到人。希望政府领导多多关注查证,帮忙解决问题,返还我提公司缴纳的53528.16元养老金,谢谢。
网友您好,经区商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是我区的特困企业,目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1998年后职工全部下岗,现收入难以维持公司正常开支,所以退休人员上缴社保费公司部分及个人部分均由个人先行垫付。退休职工与公司保持联系,关注公司进展,待该公司情况好转,将逐一退回垫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