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禁燃禁放,落实消防安全[编号:731048]

  彭 留言    2024-01-21 14:13:45

  尊敬的负责同志: 近日的火灾事故令人痛心,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当警钟长鸣。年关将至,一大消防安全隐患便是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我建议相关部门能继续实施前些年的禁燃禁放政策。第一,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主体应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而街头路边销售烟花爆竹的摊贩绝大多数是无证经营,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因此,市场监管部门理应对街头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摊贩予以查处。第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我市人口密集,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城中村建筑物密布,燃放烟花爆竹时的一枚火星就有可能导致火灾。事实上,相关事故屡见不鲜,如去年12月31日我市某地就有顽童在燃放烟花时导致旁边的仓库失火,前不久还有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在桥上自燃爆炸。第三,从政策上看,卧龙区委在1月3日的书记市长留言板的答复中提到,“网上流传的《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关于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南阳市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均为不实消息。……截至目前,未接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烟花爆竹取消禁售禁放的通知。”希望有关部门从保障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政策,加大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年味何必非要鞭炮喧嚣,阖家团圆平安健康才是最好的年。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具体信息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我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应对。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卧龙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