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服役多年的转业志愿兵和三级以上士官,近来我区2017年同时安排的老班长面临退休,但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这才知道我们真正没有享受到当时邓区长邓俊峰和民政局张局长张天奇对我们的承诺:享受本单位同等人员各种待遇(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宛龙政纪[2017]46号);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宛龙退字[2017]1号、5号文件。经过多次给上级部门反映问题,随仍存有异议,但在此也非常感谢区军人事务局领导同志们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来给我们老兵传达人事代理相关知识,首先肯定领导们经过二十来天的充分准备,传达的也非常到位;其次就根据几位领导所讲和区人民政府46号会议纪要浅谈我们看法 : 一、只讲按人事代理调整安置一词有异议 1、我们的档案在安置办存放十几年甚至更久,没有单位接收,没有上一天班,何来调整,那就是欺上瞒下所为。2、转业志愿兵和三级士官按人事代理安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哪个法律、哪一条款规定安置我们?所以对按照人事代理调整安置本身就有质疑。我们是奔着当时区领导承诺转业士官和志愿兵的享受同等条件而来上班(享受本单位同等人员各种待遇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宛龙政纪[2017]46号;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宛龙退字[2017]1号、5号文件)。 二、谈到待遇问题(仍执行调整安置文件规定,按供给渠道享受本单位同等人员各种待遇)。1、我们是来本单位上班几年,但没有享受到本单位同等人员的各种待遇,而是不公平待遇。最气人的是:上班享受的却退休就不再享受。这与虚假安置有啥区别。2、几年了,等到今天老兵退休时暴漏一串串问题。真让老兵心寒。 三、我们诉求和今后的期望 首先,继续不越级的反应遭遇几年来安排上班不公平的待遇等问题,坚信各部门领导能为老兵妥善安置,落实本单位同等人员各种待遇;再个走组织路线,我们都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有权利和义务向组织反映我们党员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另一方(真不行)诉求走线上:主要是为了更公平、更公开、更民主、更透明的来解决安置不公平待遇问题,也是借助便利的网络平台来声讨我们的诉求;其次期望得到区领导、各主管部门和党组织高度重视,能够更好地落实到为转业老兵办实事上来。 2024年2月3日
网友您好,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留言中涉及的26人均属于我区转业士官,退役后南阳市卧龙区复原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进行安置。2017年我区解决安置遗留时上述人员均被认定为安置后未上岗人员,符合解决安置遗留条件。
经核实,广健等26人2017年解决安置遗留时调整安置后均已上岗,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补缴了安置后至上岗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岗后均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按照人事代理的方式办理工资和社保手续,不存在调整安置上岗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全供事业编制。
今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关注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政策解释、矛盾化解等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如您打算进一步沟通详细情况,请联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联系方式:0377-6777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