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我: 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十二里河一组张秀清违规建房,地址在一组主干道维尼酒店和阳光精品超市中间的小巷子尽头处。他们已经盖有地下室和地上两层住宅,住房面积单层三四百平方,目前在加盖房屋。 他们第一没有取得资格,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第二没有获得利益相关者的同意;第三盖房影响周边邻居采光,且没有满足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小时;第四,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给领导送礼,领导默许不管,切不可知;第五,自身房屋不属于破损等需要改造情况,若是破损、漏雨等,可她家租户目前有二十户左右,已经住满了,漏雨破损还能住人? 村组负有农村房屋建造巡视的义务,目前没人管。他们准备在原有一层地下室、两层地上建筑的基础上,再加盖然后进行出租经营,按照卧龙区政府《卧龙区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之“将原有住房出租、赠与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纠正!
网友您好,经卧龙岗街道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实际情况是被反映人因房屋屋顶漏水加以修缮,现已协调双方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