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当初报的早教,上两个月后未征求家长意见私自将早托换到幼儿园内,并且更换负责人也不告知,得知后我要退费,其负责人以及更换的幼儿园园长劝说只是换了个地方其他什么都不变。事实是孩子非常抗拒这个幼儿园并且只有一个老师未更换,餐食以及其他老师、负责人都不一样。再三要求退学退费后,园长一分不退、不作为、推三阻四、出尔反尔。前负责人说换地方如果孩子不适应的话可以退费、现任幼儿园园长昨天当面告诉我可以第二天下班之后可以退费(余两个月共计三千元未上完)。当我第二天去找她的时候不承认了。不给退。前负责人已经联系不上。现任幼儿园园长告诉我现在这还叫爱乐祺早教中心只是换了个场地,那么幸福泉幼儿园又是哪里?一个幼儿园为什么有两个名字?这合规吗?不是托幼一体却宣传托幼一体,有相关证件吗?到哪里上学两个月未上也不可以一分不退吧?这说得过去吗?为人师表从事教育行业就是这样教书育人欺诈的吗?
网友您好,接到反映后,我们立即责成区教体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家长与幼儿园在退费过程中因核实剩余课时费用产生分歧。经区教体局与双方协调处理,目前双方已就退费金额达成一致,相关费用已退给家长,该问题妥善解决。
区教体局将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要求其严格办学行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