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老房翻新[编号:733373]

  朱亚蒙 留言    2024-07-09 17:20:47

  我是一个离异家庭的女孩,今年34岁,父母在我幼时离异,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在09年病逝。只留给我唯一的一个房子,之前没有能力翻盖,今年想翻盖的时候遭到村里亲大伯反对,不让村里队长给我签字走手续。并且还给大队负责这块打招呼不让签字。说是房子不是我父亲盖的。我有所有合法的手续,房子所有权都在我的名下,我也去市里的房产局打印出来了,上面明确显示卧龙区蒲山镇高庄村和尚庄1号的房子在我名下。我拥有房屋所有权,也在村里拥有土地证,拥有耕地,村里知道父亲的人都知道我们一直住在村里,父亲也是在这里去世下葬的。村里其他人在2023年冬天没有办理手续都重新翻盖了房子,轮到我这里依法走各种手续,却被掐着不让盖,周围4周邻居都同意我盖房子,也知道我在这里出生长大。现在房屋北面的房子是危房,如果哪天倒塌砸到他人,这个责任谁承担,我要盖,队里掐着不让盖,村里队里镇里我都跑去询问并反映情况,都是一句,家庭纠纷自己解决,或者让我打官司。都推的很干净什么也不管,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反映后,我们立即责成蒲山镇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此事件主要矛盾是反映人朱某蒙与其二伯朱某喜的宅基地纠纷。反映人所提宅基地上共建有两座房屋,北屋是由朱某蒙父亲与朱某喜共同建设,东屋由朱某蒙母亲单独建设,当前双方就北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存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因此,村组未受理反映人宅基地拆旧建新申请。

目前,镇村两级正在调解双方宅基地纠纷,在8月14日最近的一次调解中,村委已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协调意见。待矛盾纠纷解决后,欢迎反映人到蒲山镇村建部门咨询办理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