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单位南阳市卧龙区林溪谷幼儿园,经营地址位于:南阳市光武路工业路林溪谷小区,我单位水费一直由该小区物业:河南悦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按商业用水6元/吨收取。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宛发改价管〔2019〕155号文件“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供水价格的通知”第“三(二)实行合表用户水价”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非“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 学校教学、学生生活及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不实行阶梯水价。实行合表用户水价,即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 到户基本水价基础上,每吨提高0.10元,按2.10元/吨执行。 我单位也联系水费主管单位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得到明确答复,幼儿园不属于商业用水单位。 就水费严重超标收取事宜,我单位多次和物业沟通,都没有得到解决。自疫情以来,企业经营非常困难,政府一再给企业减负,单位一再节流,就为了在经济萧条的环境下,能够存活下来,为几十个职工及背后的家庭提供庇护。希望相关部门帮助我单位,按指导文件收费。感谢!
网友您好,林溪谷小区是水务集团总表服务用户,总表后供水价格由小区物业定价,请联系小区物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有何疑问请拨打水务热线6161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