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国家干部党国才、余洪平 非法经商、欺上瞒下、谋财害命[编号:734287]

  魏新国 留言    2024-08-21 12:30:48

  举报人:魏新国,男,汉族,住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倪家洼村。 被举报人:党国才,男,汉族,现任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干部。 被举报人:余洪平,女,汉族,现南阳市卧龙区卫健委工作人员。 一、巧设奸计,诱我上当 2015年秋余洪平和党国才来找我,党说他从中央到省市都有关系,并和河南某省长有关系,办理加油站手续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引诱我和他们合作,我就出钱出力,协调地方上的所有事情,而党国才则利用他的关系来办理加油站的相关手续。 我出资交付5年的地租,建站我先后出资42万元。加油站的基础设施在建设当中也都是我在管护。经营近五年,概算利润500万。 二、重建新站,霸我股份 原加油站需要拆旧建新,地方协调工作是我一个人在做。新站建好开业后,我提出原站的经营帐算一下,并签订股份合作协议。余洪平以新站我没有出钱为借口,不承认新站有我的股份,意图霸占我的财产。另外新站的用地原来是广坤建材厂,该厂全部是我出资,建设新站时,把广坤建材厂作价220万元入股新加油站,占股30%(有公证过的联营联建入股协议)。 三、违法占地,新站停业 新站共占地7.712亩,其中有1.71亩办理了用地手续,其它六亩左右都是违法占地,蒲山镇政府将部分违建拆除,加油站因此停业(后附政府文件)。 四、恶意诬陷,谋财害命 在建设原加油站时,一共花费127万元,其中我出资42万元。2020年9月,原加油站拆除,政府补助138.8万全部投入建设新加油站。这其中,我占33%的股份。 在整个合伙经营过程中,党、余二人利用我的善良和无知诈骗我的血汗钱,在新加油站建成后却将我的股份霸占,万般无奈之下,我才到加油站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回我的股份,他们却利用自己强大的关系网诬陷我破环营商环境,诬告我是村霸恶势力,党、余二人想置我于死地,掩盖真相,彻底霸占我的股份,这就是赤裸裸的谋财害命。 五、目无法纪,违法经商 党、余二人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强大的关系网,开设加油站,欺上瞒下,严重偷税漏税。余洪平在加油站任高管5年,党国才是加油站实际控制人。党、余二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以身犯法,并强霸他人财产,他二人的恶劣行径,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 党、余二人利用各种手段诬告我,蒙蔽办案单位,实属重大冤案,敬请领导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附违法占地政府出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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