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排水被阻塞,之前的投诉内容,有回复,无整改[编号:735172]

  许 留言    2024-10-14 14:18:40

  请镇政府跟进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安皋镇调查了解处理。网友反映的问题邻里排水纠纷,前期两委联系双方进行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安皋镇综合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通过与反映人两委熟悉情况的人员交流,反映人反应的影响排水的建筑物建设年限均5年以上,甚至部分建筑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

镇综合执法大队协同村两委与反映人进行充分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和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可以提起相邻权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截至目前,镇综合执法大队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联系,说明情况代为反映人书写起诉书,按照相关程序,通过法院解决该问题。